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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投诉举报区基本法征求意见&答会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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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昔流芳 发表于 2011-7-25 19:23
这次投诉举报区基本法的制定本着简洁,易操作的原则,对内容进行了压缩,增强了可操作性.现进行执行前公示,并回答会员疑问,征求意见.

一.诉讼条例.
第一条 级别管辖.
第一节 对于以下投诉举报行为,由各版版主,分区版主,巡查,超级版主,管理员受理.
(一) 灌水式发帖,回复;
(二) 求脱,求破;
(三) 留QQ;
(四) 找师父;
(五) 发布广告,虚假信息,没有客观事实支撑的言论或使用含有较强误导性的标题;
(六) 发布违反社会道德观念的内容;
(七) 非管理人员使用 "版主公告" 或类似标签,非原创帖使用 "原创" 或类似标签;
(八) 未经论坛管理团队授权的出售主题行为;
(九) 发表形式主观并易引起 (或已引起) 不良争论的内容;
(十) 发布违反互联网精神的内容;
(十一) 会员账户标识含有易引起 (或已引起) 不良争论的内容;
(十二) 越权管理;
(十三) 不当评分;
(十四) 发布含有低俗, 淫秽, 血腥, 性暗示等不利于少年儿童心理健康的内容;
(十五) 未经论坛管理团队授权的广告和高亮行为;
(十六) 发布 / 讨论被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十七) 挑衅,影射等扰乱论坛秩序的行为;
第二节 对于以下投诉举报行为,由超级版主,管理员受理.
(一)投诉管理团队成员;
(二)人身攻击, 谩骂, 恐吓他人的行为. 当双方均涉嫌人身攻击时, 无论先后,一并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发帖,回复,PM辱骂);
(三)在安全大区之外发布病毒帖,在程序中插入病毒;
第三节 对于以下投诉举报行为,由管理员受理.
(一)复议.

第二条 投诉举报格式.
会员在行使投诉举报权利时应履行按格式发帖的义务.
被投诉人ID:
投诉事件:
事件发生时间:
投诉理由:
投诉证据:


第三条 义务.
会员发帖时,应保证:
1.已经详细阅读论坛总版规,该版版规;
2.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愿意因违反以上内容接受应有的处罚.

二:审判条例.
第一条 论坛对举报行为的处理流程.
(一) 投诉人陈述;
(二) 管理团队成员认定,宣布处理结果.

第二条 论坛对投诉行为的处理流程.
(一) 投诉人陈述;
(二) 被投诉人答辩;
(三) 第三方发言;
(四) 互相辩论;
(五) 管理团队成员认定,宣布处理结果.

第三条 被投诉人不作答辩的,视为放弃辩护权利.

第四条 论坛不允许第三方参与举报行为,但允许第三方参与投诉行为.第三方参与只能提供相关证据,除此之外的任何行为将受处罚.

三.复议条例
第一条 为建设和谐的论坛氛围,会员拥有对已处理的投诉或举报进行复议的权利.

第二条 会员申请复议应支付100CB的复议费用.若此次复议维持原判,则CB不予返还;反之则返还复议费用.

第三条 申请复议须在申请复议的对象结帖3日内进行.

第四条 管理员对复议的处理即为最终结果.

四.询问条例
第一条 每位会员享有对版主操作提出疑问的权利,用以加深对版规的了解,知道版主操作的依据.

第二条 为了减少版主的工作量,每名会员每1个星期只有一次询问机会.

五.论坛赔偿
第一条 以下行为适用于论坛赔偿.
(一) 管理团队误操作;
(二) 管理团队,LCG,LSG成员违反规定,造成他人损失;
(三) 管理团队恶意操作,违反论坛规定.

第二条 论坛赔偿将以CB赔偿为基础,不会使用RMB赔偿.

第三条 对论坛进行索赔应在索赔的对象行为发生后3日内进行.




发帖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或者已经有人发布过相同内容了,请勿重复发帖。

 楼主| 是昔流芳 发表于 2011-7-25 19:24
此次问答&建议将持续5天.
头像被屏蔽
Shiny 发表于 2011-7-25 19:36
 楼主| 是昔流芳 发表于 2011-7-25 19:39
回复 小生吾怕怕 的帖子

这是投诉举报区的规定,此行为应参考原创发布区的版规.

点评

抱歉 没看清标题  发表于 2011-7-25 19:41
jacalhu 发表于 2011-7-26 08:46
看来这是基本法了,
建议各个版块出实施细则。。。(这就象是国家法律与地方法的关系啦)
恶势力 发表于 2011-8-6 08:38
本人也喜欢破解的东西,这论坛确实很好,我很喜欢,希望高手们弄点新手教程,教教新手们你们的知识,多发一些教程,让新手们也学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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