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爱破解 - LCG - LSG |安卓破解|病毒分析|www.52pojie.cn

 找回密码
 注册[Register]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9316|回复: 26
收起左侧

免费分享盗版资源是否犯法

[复制链接]
行走 发表于 2020-4-17 19:46
100吾爱币
本帖最后由 行走 于 2020-4-17 20:53 编辑

今天看了电脑报,然后上面说了现在网课盗版猖獗的现象?
https://lanzouj.com/b04ahi5wh 密码:90nq
然后我想到最近遇到的一个视频贩子竟然加密也不加了,录好的视频直接贩卖

然后呢,我觉得网课盗版猖獗的现象或许持续不了几年了???

然后我想咨询一下免费分享盗版资源是否犯法
(网上搜到的结果是犯法,我想听专业的解释,比如详细到哪些法律第几条,比如不同情况会如何判刑)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 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 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 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 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 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 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 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什么情形属于“情节严重”和“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
3.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
4.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5.数额或者数量虽未达到第1项至第4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数额或者数量达到前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属于“特别严重情节”。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首先要看,录制网课的单位,是否有销售资格,如果没有,录制网课并贩卖,本身就犯罪。 不论是否已盈利为目的,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传播盗版资源均为侵权行为。 根据传播的内容不同,可分别构成: 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即版权 知识产权构成: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有两类:一类 ...

发帖前要善用论坛搜索功能,那里可能会有你要找的答案或者已经有人发布过相同内容了,请勿重复发帖。

苏晓宇c 发表于 2020-4-17 19:46
本帖最后由 苏晓宇c 于 2020-4-17 20:43 编辑

首先要看,录制网课的单位,是否有销售资格,如果没有,录制网课并贩卖,本身就犯罪

不论是否已盈利为目的,在未得到授权的情况下,传播盗版资源均为侵权行为

根据传播的内容不同,可分别构成:
侵犯知识产权、著作权即版权

知识产权构成: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一)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二)工业产权
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adode 发表于 2020-4-17 19:53
hzz945 发表于 2020-4-17 19:54
这还用问嘛,肯定是犯法吖,只不过一般情况不严重的话基本别人也不追究
yesky888 发表于 2020-4-17 19:55
这就等同于盗窃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悲伤的杜甫 发表于 2020-4-17 19:56
只要你没有经过作者同意的,都是犯法,懂了吧?需要作者同意,那么就需要付费。这就是版权意识,没有付费或者作者同意,都是属于犯法,例如经典案例前几天百度云不限速的作者已经被抓
CYL199614 发表于 2020-4-17 20:18
这种东西民不举官不究。你给正版付费,钱也未必到的了作者手中,一般都是被出版商截胡了。就像你发表一篇论文,你在知网花钱下载下来,作者没一分钱赚。版权这东西我只能说不要太极端,我们国家这种国情穷人太多,如果没人盗版,全用正版,好比西方一本教材几百美元,谁能用得起?我只能说过分强调版权对于中国来说就是没有发达国家的命,得了发达国家的病。

免费评分

参与人数 2吾爱币 +1 热心值 +2 收起 理由
whentai + 1 + 1 说的很对!
LGY龙渊 + 1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超级小白 发表于 2020-4-17 20:38
收费传播抓到肯定有事,但是你要是免费分享,小范围传播,没人追究的。毕竟中国乃至世界这种事太多了  告不过来的
Roamtiantits 发表于 2020-4-17 21:13
不犯法啊  他用啥理由抓你  又没什么严重后果  警察又不是仆人吃饱撑的管闲事
你只要没盈利并且无严重后果  就只是正常是分享谁能拿你怎么着 如果是自己制作的那就要机灵点了 抓人也有成本问题  小鱼小虾不稀罕  没听说过还没养肥就下刀的  所以你如果肥了  见好就收  千万别一条道走到黑
zzz1qqq 发表于 2020-4-17 21:22
作为学习研究用不违法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搜索

RSS订阅|小黑屋|处罚记录|联系我们|吾爱破解 - LCG - LSG ( 京ICP备16042023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87号 )

GMT+8, 2024-4-25 11:57

Powered by Discuz!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